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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营口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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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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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