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廉洁、节俭社会风气,营口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重申“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认真学习并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自觉做到“十个禁止”。即:禁止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日礼品;禁止违规公款安排或参与和公务无关的宴请、拜访等活动;禁止奢侈浪费、铺张摆阔行为;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禁止用公款安排旅游度假、健身和娱乐活动;禁止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禁止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禁止违规使用公车;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禁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见到成效。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近期印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把查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点目标,紧盯公务活动用餐、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场所,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层层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严查快处,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餐饮浪费线索优先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组)主体责任。
营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