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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纪委监委元旦春节前重申纪律要求 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来源: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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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30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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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欢乐祥和、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营口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及省纪委监委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安排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市纪委监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公开通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早打招呼、常敲“警钟”。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集中开展一次提醒谈话,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反对奢靡之风、杜绝铺张浪费,严防“节日病”。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切实加强对管理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

通知强调,要严守纪律规矩。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做到“十个严禁”行为,即: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卡、挂历以及烟酒、花卉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购物卡、电子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礼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驻外机构吃喝;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在走访慰问、安全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

通知指出,要精准监督执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精准把握政策界限,精准处置违规违纪问题,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做到六个“紧盯”: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盯住公务接待场所、内部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重点部位和经费审批、报销等关键环节,精准监督、靶向发力;紧盯餐饮浪费问题,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着力发现和纠治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公务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问题;紧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扶救助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领域,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坚决纠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紧盯岁末年初可能出现的在总结部署工作中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滥用互联网政务应用程序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纠住不放,严肃查处,并举一反三,切实为基层减负;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注重防范、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防止不正之风死灰复燃。

通知要求,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干部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坚持从严执纪,迅速核查处置,并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持续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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