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营口市社会投资促进中心设15个内设机构和4个分支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 办公室。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2. 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工作。
3. 组织人事科。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4. 综合网络信息科。负责文字综合、网站建设维护、网络安全管理、简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5. 投资促进一科。负责长江以南地区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6. 投资促进二科。负责长江以北地区招商引资服务工作;承担内外资项目汇总统计、建立项目信息库和企业服务数据库等工作。
7. 投资促进三科。负责欧美地区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8. 投资促进四科。负责东北亚及其他亚洲地区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9. 投资服务科。负责为本市企业增资扩股、资产盘活等提供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10. 经济合作科。负责协助开展域外招商、大型招商和会展招商等推介活动。
11. 对外联络科。负责联络对接中央、省市媒体和组织开展招商宣传、新闻发布等活动。
12. 项目服务科。负责协调推进已洽谈、签约等有实质进展的招商项目。
13. 项目策划科。负责提供社会投资计划项目策划、包装等服务和更新发布营口产业地图、产业链以及全球招商项目用地数据与信息。
14. 招商规划科。负责推动招商引资产业政策、产业规划落地及协调环境影响评估等工作。
15. 招商培训科。负责招商培训和异地商会联络与指导工作;协助开展本市与友好城市、辽宁沿海城市经济联合体经济交流、招商引资、技术合作等商务活动。
设立纪检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二)分支机构
1. 长三角招商服务中心(营口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负责长三角、上海地区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2. 外商服务中心(基层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外资项目梳理、国外招商出访、招商活动筹划等工作;负责为各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3. 新经济业态发展中心。负责为推进落实全市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网红经济发展规划任务及收集新经济业态信息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4.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心。负责为对接引入民营资本参与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外部董事和财务总监管理与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